中国2019年合法代怀孕:谈恋爱却被小三,同居后

试管百科    2019-12-25 10:38    浏览60次

  爱情是美好的,若是遇到了对的人,会觉得世界很温柔,生活很美好,但爱情也是痛苦的,遇到了错误的人,会让人伤心到怀疑人生。

  有的年轻女孩子本来对爱情抱着美好的渴望,但偏偏遇到了一些已婚男性,他们假装单身人士或者是离异人士,骗取女孩子的感情,让年轻女孩子“被小三”,不仅坏了名声,也伤透了心。就比如说以下事件中的女子,想好好恋爱,却遇到了骗子。

  女子“被小三” ,流产后索赔30万

  据媒体报道,女子丁玉在某实名制婚恋网站上,结识了男子李某,李某在婚恋网站上的状态为单身,两人相识以后,李某一直说自己已经离婚。

  

  丁玉信以为真,就以结婚为前提和李某交往,之后两人还同居过一段时间,丁玉在为李某代孕流产后,发现李某其实一直在欺骗自己,他还没有离异,自己莫名其妙的就“被小三”了。

  流产给丁玉造成的身体伤害还没有完全过去,又来一次精神打击,她的心理到了崩溃抑郁的边缘。于是,丁玉一纸诉状,将李某告上了法庭,向李某索赔30万。

  法官认为,李某为了和丁玉发生关系,长期欺骗丁玉。甚至,伙同其他人一起营造出自己已离异的假象,使丁玉错误地使用了自己的“性权利”,所以,丁玉的请求应该得到支持,综合考虑下,判李某支付丁玉15万赔偿金。

  何为“性权利”?

  其实,这样的事情在生活中真的很多见,不过不同的女孩子“被小三”以后,处理的手段不同,有的将错就错,真的就当起小三了,还有的会选择分手,很少有人像丁玉一样,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。

  这件事被人上传到了网络上,很快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。有网友说:性权利?这个概念真的没有听说过啊,这个判决,也算是一种新思路吧。

  

  确实,我们国家的法律中,并没有明确提出“性权利”这个概念,但在中国台湾的法律中,性权利指的是“用欺诈手段和妇女发生关系,则侵权人应该承担侵权责任”,若是引入了这一释义的话,判决就显得相当合理了。

  另外一些网友则表示,年轻的女孩子,千万不要以为自己遇到了爱情,就晕了头,到了一定年龄,遇到了合适的对象,也得仔细询问甚至调查下,对方是不是已经结婚了?不然就会落得和丁玉一样的结果。

  深思:女孩如何避免类似伤害

  在这个社会,小三真的是人人喊打,毕竟从古时候开始,我们就有着“糟糠之妻不可弃”的说法,有的女孩子自己也很讨厌小三,但偏偏被人欺骗,自己成为了小三,成为了自己最讨厌的那类人,那心里绝对会很厌恶的,我们不妨思考一下,如何避免类似的伤害呢?

  

  首先,小编觉得,还是不要被别人的假象迷惑住,十八九岁的人,当然不用考虑这个问题,但是到了三十多岁,遇到了优质的单身男性,或许就该考虑下,为什么这么优秀的人还没有结婚呢?难道他真的一直都在等你吗?这么浪漫小概率的事情,真的有可能发生在现实中吗?谈爱情可以,千万不要为了爱情,失去基本的理智和判断能力。

  另外,小编希望,女孩子还是要爱惜自己,除非你是一个很成熟的人了,否则,不要轻易发生婚前性行为,毕竟我们的社会是比较保守的,这样有利于保护自己。若是婚前想要有相关体验,其实也不是不可以,毕竟都是成年人了,但一定要做好保护措施,不要意外代孕,流产堕胎对身体的伤害非常大,有的女性年轻的时候流产过多,真正想要代孕的时候,却发现已经怀不上了,只能抱憾一生。


提供代孕的公司有哪些 代孕上门洽谈 哪有代怀孕公司

参考资料